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执照、印章遗失声明

2023.05.04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执照、印章遗失声明

  (2023)贾嗣破管公告第00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5日裁定受理(2021)渝05破申319号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贾嗣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7月15日在重庆市法院一体化平台双随机摇号选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为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因管理人至今未接收到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习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管理人在此声明: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习水分公司原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作废。

  由于贾嗣公司已于2021年6月25日进入破产程序且已于2022年9月13日终结破产程序。贾嗣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已停止一切经营活动,故以贾嗣公司名义从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加盖贾嗣公司公章或贾嗣公司项目章)等行为均对贾嗣公司不产生法律效果,如有真实性需要确认的,请先与管理人取得联系,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在破产受理之日以后加盖原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印章以及贾嗣公司分公司章、项目章的所有文件都不具有合法性,管理人有权不予认可。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