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周朝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2021.05.08

重庆周朝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2021)周朝破管报字第002号

重庆周朝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2021)渝05破申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贺伟对被申请人重庆周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作出(2021)渝05破118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担任周朝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动债权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通过涪陵法院提供的周朝公司涉诉涉执信息,获悉蜗牛公社存在140余位业主为周朝公司的债权人。因涉及人数众多,为便于所有债权人了解债权申报事宜,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已将周朝公司的债权申报资料邮寄至蜗牛公社业主委员会。

  请各位债权人尽快前往蜗牛公社物管处【联系人:马江,18875162169】领取债权申报资料,于2021年5月16日前按《债权申报指引》准备相关材料并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处【申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动力国际B座11-6;邮编:401121;联系人:易东柯,15320683311;刘春梦,15922842216】进行债权申报。

  特此告知

  重庆周朝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