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关于公开选任破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祥建破管公告003号
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祥建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8日以(2020)渝05破申3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2020)渝05破181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担任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程序,全面清核祥建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资金往来情况,经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同意,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6条及相关规定,向符合担任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项审计工作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公告,请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查阅本公告后,按相关规定提交比选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管理人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名称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5203843382Q
住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南环路安居工程第三幢五单元二层1号
法定代表人王真
注册资本16218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8月12日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古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按资质证书核定事项从事经营)***
登记机关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王真12790货币78.8630%
王祥华3428货币21.1370%
合计16218货币100%
(二)企业经营情况
根据管理人前期初步调查获悉,祥建公司主营业务为建设工程施工,包括自营和挂靠,公司已挂靠项目为主(分别在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目前尚未办理结算的项目不超过10家。
祥建公司拥有三个建筑资质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D150082322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重庆市大足区建委下发的D350065488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D250023561建筑业企业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目前根据债务人向管理人提交的债权债务清册,初步预测,祥建公司的债权人在80家左右,以劳务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主,具体债权数据以最终债权申报及审核确认的数据为准,前述数据仅供参考。
(三)企业破产原因
祥建公司因建设大足区另一家开发企业的两个项目,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其投入的建设款项未能及时收回,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进行了大量民间借贷,并投入祥建置业公司开发的项目建设等项目,因项目停工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款项无法及时收回,因高额利息导致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挂靠的相关建设工程项目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上百起案件无法执行,最终被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评审方式
(一)比选机构范围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选定的审计机构需具有司法审计资质,评估机构需入围《全国性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具有网络司法拍卖评估资质;
3.与祥建公司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0年7月28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0年7月28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0年7月28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2020年7月28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审计、评估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审计、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机构的比选。管理人鼓励审计或评估机构采取联合申报的方式参加比选,联合申报的计分规则与单独申报的计分规则相同。
(二)比选流程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0年10月1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自行密封后交由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不接受到付邮寄申报),由管理人择日进行现场比选评分程序后将比选的结果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确定。
三、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审计目的:对祥建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账面情况进行核实;
2.审计期间:自企业成立之日(即1997年8月12日)起,至破产受理之日(即2020年7月28日)止。
3.审计工作内容:
(1)对祥建公司的资产负责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对祥建公司的工程项目进行清理;
(3)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4)配合管理人核查债权;
(5)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4.审计工作重点:
(1)祥建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往来账目;
(2)配合管理人的债权审核工作,根据管理人提供的《债权审查意见书》编制《账面应付款与债权单位申报数核对表》,独立、依法对申报的债权提出审核意见。
(3)对各项支出着重审计其真实性、合法性,尤其应注意有无作弊、虚列支出,甚至贪污私分的问题。
(4)核查企业职工薪酬问题。
(5)涉及工程项目挂靠的财务收支情况。
5.其他说明事项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重点问题,经评判需开展延伸审计的,可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以上审计报告的初稿需在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给管理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比选的审计和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人民法院比选评定:
1.参加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审计工作的申请书(原件);
2.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审计机构入围最高人民法院或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报价等)。
五、比选规则
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标法确认祥建公司的破产审计机构,评分内容包括执业业绩和报价,其中:
(一)执业业绩满分为10分,每承办过一件破产审计业务加1分,最多计分10件,超出的业绩部分不再计分(计分依据以已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含初稿,以委托合同和报告的复印件作为依据,未提交的,不计分)。
(二)报价部分不设最高分,以所有参与比选的机构报价进行汇总,取平均报价为计分基础,基础分为30分,报价每增加人民币1万元,基础分减少1分,报价每减少1万元,基础分增加1万元。
(三)曾经办理过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每承办并完成1件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的,加1分,最多加10分。
管理人汇总各家机构的得分后,取分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的总分相同,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报名方式
(一)材料递送方式
由参与比选的机构自行准备上述材料后,一律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后(标识“祥建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投标”字样)交到下列地址: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动力国际B座11-6(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易东柯;
联系电话:15320683311。
(三)特别说明
(1)管理人不接受邮件申报;
(2)投标标书接受最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
(3)投标事项的咨询,亦可请联系前述联系人。
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