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鱼河玉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3.08.23

瓮安县鱼河玉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3)玉龙破管公告第004号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日作出(2022)黔27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瓮安县鱼河玉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6月16日作出(2022)黔27破9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重整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都匀分公司”为玉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止本公告公示之日,暂无职工向管理人反映玉龙公司存在欠付职工薪酬待遇的情况,依据现阶段情况,管理人也暂未发现玉龙公司存在欠付职工工资的情况。

  现管理人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3年9月7日17时止。在公示日期2023年9月7日17时届满前,若玉龙公司存在欠付职工债权的情况的,请及时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备管理人核查,未向管理人主张权利的,管理人不再就职工债权问题进行调查,并按照玉龙公司无职工债权的方式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瓮安县鱼河玉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8月23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宫律师,17347691865,贵州省都匀市南州国际水岸北区9栋2单元1702室

瓮安县鱼河玉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职工债权公示表
序号 姓名 合同基本工资(元/月) 职工债权金额(元)
1 陆英猛 10,000.00 70,000.00
2 吴中霞 6,000.00 49,408.00
3 沈雨红 3,000.00 27,000.00
合计     146,4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