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豪应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11.20

重庆豪应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渝豪应物流破管字第006号

  

尊敬的各位投资人:

  

  本公告系重庆豪应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应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发布。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秉持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旨在最大程度上盘活豪应公司当前存量资产,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利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合法利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庆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和遴选”)。现就本次招募和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豪应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5U3D6T09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88号附150号

  

  法定代表人:李燕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货运代理;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务);金属制品生产、销售;销售:日用百货、交电、洗涤用品、办公用品、Ⅰ类医疗器械;仓储服务(不含化危品);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 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以上项目均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生物制品(涉及许可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贮存第Ⅱ类医疗器械、第III类医疗器械 6801,6802,6803,6804,6805,6806,6807,6808,6809,6810,6812,6813,6815,6816,6820,6821,6822,6823,6824,6825,6826,6827,6828,6830,6831,6832,6833,6834,6840临床体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6841,6845,6846,6854,6855,6856,6857,6858,6863,6864,6865,6866,6870,6877(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的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2日

  

  营业期限:自2015年11月02日至永久

  

  登记机关: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依据工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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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豪应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根据相关工商档案,豪应公司的章程明确公司股东出资分成四期,其中第一期出资在2020年12月31日,李燕出资100万,重庆威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第二期出资在2025年12月31日,重庆威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出资2000万;第三期出资在2035年12月31日,重庆威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第四期出资在2040年12月31日,重庆威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第五期出资在2045年12月31日,重庆威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

  

  (三)企业经营简介

  

  豪应医药物流园是豪应公司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投资建设的专业化、自动化、现代化的第三方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已于2017年9月2日正式开业运营。根据此前的公开资料显示,豪应医药物流园按照“重庆领先、国内一流”的标准建设,符合重庆市药监系统对第三方物流的要求。该项目现已完成投资约2.5亿元,占地面积100亩,一期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托盘储位15000余个,冷库2000多立方米,最大储存量39万箱,具备年出入库1120万件的仓储和配送能力,年出入库货值可达200亿元,配送服务半径可覆盖整个西南地区。

  

  豪应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取得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渝AA0230869)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CQ08-Aa-20170679),前述两个证书的有效期均至2022年9月4日,到期后豪应公司未进行年检延期,许可认证及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

  

  2018年4月9日,豪应公司顺利通过了重庆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评估审查,正式取得医疗器械集中储运服务资质(获得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试点筹建批复、医疗器械集中仓储服务试点运行的批复),豪应公司系重庆市首家同时具备药品及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服务资质的企业。

  

  2018年4月1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道路运输管理处签发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渝交运管许可字500107609922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许可证有限期至2022年4月19日,到期后豪应公司未进行年检延期。

  

  鉴于豪应公司的相关资质目前因到期未年检而失效,前述陈述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意向投资人尽调核实,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

  

  (四)企业资产情况

  

  2024年9月26日,管理人前往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目前重庆豪应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登记名下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60号有一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1,310.00㎡,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3年10月30日。该宗土地形状为不规则多边形,地势有一定坡度东、北均至规划道路,南至道路,西至重庆西彭铝产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红线内“五通一平”,该土地范围内有一幢工业用房、一幢停车用房(地下)、一幢其他用房和两幢仓储用房,前述不动产均在豪应物流园内,产权人均为豪应公司,该部分资产为豪应公司的核心资产,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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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述1-4号房产设有抵押权,全部房产均存在未付清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豪应公司破产受理前委托机构重庆普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申请执行 财产[(2023)渝05执恢398号、原(2019)渝05执1921号]”一案所涉及的位于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60号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资产评估报告》显示,豪应物流园区内存在一批机械设备,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共计18项,主要包括手动托盘搬运车、工业除湿机、立库、螺旋机及传送带等设备。设备存放于豪应物流园厂区内,具体资料清单附后。

  

  以上资产情况介绍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资产状态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以下二维码为管理人进场后拍摄的厂区航拍图及全景VR,意向投资人可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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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地址:https://www.720yun.com/vr/579j5pwksk4

    

  数据来源于前述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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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述各项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9日的评估总价为21008.95万元(大写:贰亿壹仟零捌万玖仟伍佰元整),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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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资产情况及评估价值仅供参考,请各意向投资人按要求报名后前往现场实地勘察,核实资产瑕疵及现状,自行判决资产价值。

  

  二、破产案件受理基本情况

  

  重庆豪应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债权人重庆宏京卓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2024)渝05破申49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豪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23日作出(2024)渝05破278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为豪应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4年11月4日在重庆破产法庭顺利召开了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三、投资人招募目的、须知及条件

  

  (一)招募目的

  

  通过引入优质投资人,注入新资本及先进管理经验,以期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提升资产利用效率,进而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注入全新发展动力,旨在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再配置,服务于社会经济大局,有效化解企业债务问题,并高效推动豪应公司破产程序,对豪应公司进行重整,以恢复豪应公司的经营活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债权人、职工和其他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最终成为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企业。

  

  欢迎具有股权等资产收购投资意愿的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咨询报名。

  

  (二)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预招募的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豪应公司的重整程序,经过本次招募和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除特殊情况外,豪应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4.本次招募和遴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5.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工作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破产清算投资人招募。

  

  6.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报名或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7.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若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豪应公司的有关情况,需按招募流程的相关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签署保密承诺函、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等之后进行,且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最近三年或设立以来(如设立至今不足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构,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实现各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投资能力,具备充足、合法的自有资金,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4.本次招募和遴选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拥有与豪应公司的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技术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5.为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能够在豪应公司破产清算及重整期间为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共益债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牵头投资人应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各联合体成员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承诺,发生联合体成员退出的情况时,其他联合体成员将按照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或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承接退出成员的投资份额。

  

  7.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时明确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豪应公司控制权。联合体报名的,牵头投资人需明确其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豪应公司控制权,明确各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

  

  8.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和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5日18:00前(含当日,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报名期限)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送达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时间为准),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的彩色扫描件,需注明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发送至管理人邮箱,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招募和遴选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报名材料后统一提交给管理人。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及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18号重庆创意公园13栋4单元5层公与勤清算公司

  

  (2)联系人:范志远

  

  (3)联系电话:18696882371(仅限于投资事项的咨询和联系)。

  

  (4)报名材料发送邮箱:liq@gorigin.com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具体包括如下: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1);

  

  (2)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含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组织架构等)、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含与豪应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等)、经营与财务情况(含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等)及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情况;

  

  (3)资质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1-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3)、关于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企业征信自查报告等;

  

  (4)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保密承诺函(见附件1-4);

  

  (6)意向投资人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提交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联合体介绍文件及承诺函的格式需自拟,并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

  

  上述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身份证为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签章,其他材料均须为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限期补正。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应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竞选资格,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指定的期限之前完成补正。

  

  (三)尽职调查保证金缴纳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后按照管理人的通知,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豪应公司尽职调查保证金”。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由其中一家缴纳足额尽职调查保证金。未按通知要求缴纳、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其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款项。

  

  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重庆豪应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账号:9550880247859200168。

  

  (四)尽职调查

  

  待意向投资人通过初步筛选且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豪应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若需)。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开放尽职调查资料,并按报名顺序安排意向投资人进行现场访谈(若需)。

  

  各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时间原则不超过20日,其中现场访谈时间不超过5日,从意向投资人提出尽职调查申请之日起算(为保证投资人预招募工作的高效性,各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接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尽职调查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终止投资,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按“四、招募流程中(八)保证金的处理”的约定处理,需延后尽调的需征得管理人同意)。

  

  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前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尽职调查工作的时限。实地考察访谈工作需提前与管理人联系。意向投资人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活动、尽职调查活动等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的、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的重整投资方案,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同时发送电子扫描版至上述管理人的联系邮箱。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及来源、各类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如有)、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投资方案要素指引(见附件1-5)中所列要素。

  

  鉴于豪应公司还处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投资方案可以附加生效条件。

  

  (六)遴选谈判

  

  管理人将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遴选工作。如意向投资人超过一家的,管理人将组织主要债权人等有关各方组建遴选委员会,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投资人。具体的遴选安排,将由管理人后续另行通知。

  

  管理人有权在意向投资人报名后至确定为投资人前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七)签署协议

  

  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发出《确认函》,确认其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身份。重整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要求时间内与相关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尽职调查保证金与投资保证金(以下统称为“保证金”)合计不低于拟投资金额的10%。若重整投资人未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果由此给豪应公司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重整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破产清算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豪应公司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下,豪应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八)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对于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前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的意向投资人,或最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人书面通知管理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在书面通知中应当再次写明要求保证金原路退还,并且明确收款账户,该收款账户应当与此前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

  

  2.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对于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合格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后,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价款的一部分(不计息)。

  

  5.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由此给豪应公司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6.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在缴纳保证金之后、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有联合体成员退出投资人联合体的,在其他联合体成员补足保证金后,管理人可无息返还退出成员缴纳的保证金;联合体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联合体成员无故退出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豪应公司管理人。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三)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本次招募和遴选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和遴选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请有意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投资人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我们期待与各位投资人的合作,共同推动豪应公司的重整和发展。

  

  特此公告。

  

  重庆豪应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点击一键下载):

  

  1.意向产业投资人报名书(模板)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模板)

  

  3.授权委托书(模板)

  

  4.保密承诺函(模板)

  

  5.投资方案要素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