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琰德商贸有限公司及渝北分公司 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遗失公告

2024.03.28

重庆琰德商贸有限公司及渝北分公司

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遗失公告

〔2024〕渝琰德商贸破管字第004号

  

2024年2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渝05破申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琰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琰德商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2月23日作出(2024)渝05破74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为琰德商贸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义务人进行交接工作。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与相关义务人未履行移交义务,目前重庆琰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重庆琰德商贸有限公司渝北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全部材料均下落不明。

  现依法公告声明:重庆琰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重庆琰德商贸有限公司渝北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及法人章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特此公告。

  重庆琰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