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都匀市河西片区建设指挥部欠款催款函的公告

2024.04.08

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都匀市河西片区建设指挥部欠款催款函的公告

(2024)京汇黔破管公告第007号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9日作出(2023)黔27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陆英猛、吴中霞、沈雨红对被申请人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京汇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15日作出(2023)黔27破4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都匀分公司担任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5日作出(2023)黔27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京黔泊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现该裁定已经生效。

  2019年10月23日都匀市河西片区建设指挥部与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京汇黔公司向都匀市河西片区建设指挥部借出资金共计20,6000.00元(大写:贰拾万零陆仟元整)用于西山公园地下停车库及配套商业项目的部分建构筑物的征收,借期6个月,借款6个月内还清不计利息,2019年10月31日京汇黔公司已向都匀市河西片区建设指挥部指定账户内打款20,6000.00元(大写:贰拾万零陆仟元整)。贵方逾期未归还借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请贵方在2024年5月8日前归还借款及其利息。

  贵方不得向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以外的任何人还款,否则对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请贵方将借款及其利息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040090001700037309

  特此公告。

  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