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案
执照、公章遗失公告
(2022)明宇破管公告第003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3日裁定受理(2022)渝05破申188号申请人李伦华对被申请人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13日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为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管理人至今未接收到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
管理人在此声明并公告如下:
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均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2年6月22日